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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研究生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01-09

 

为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发展,创造良好工作与学习环境,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制定本管理制度。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研究生,除遵守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外,应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科研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树立严谨求实,积极向上的作风,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和肃静。
二、研究生需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到实验室学习工作,因事因病不到者需请假,请假按照学校的研究生请假制度执行。
三、财务制度
(1)申请用实验室公共经费购买办公用品、小型工具等,需指导教师签字,提交实验室办公室统筹安排,批准后方可办理购买手续。
(2)购买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需指导教师验收后报实验室办公室办理报销。
四、卫生与安全制度
(1)实验室公共卫生(走道、会议室、厕所)由物业负责清理。
(2)实验室和自修室由该室研究生安排值日人员负责。
(3)严禁吸烟、随地吐痰、扔杂物,垃圾及时清除,保持卫生清洁。
(4)自行车、电动车等按指定位置摆放,严禁进入实验大楼。
(5)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
(6)在非上班时间,离开实验室前要关掉各个水、电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和火情、水情、异味等需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
五、设备与仪器管理
(1)使用设备与仪器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或导师批准,严格遵守设备设备规程。
(2)研究生应经严格的培训后方可使用实验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不得私自带领、准许非本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用品和设备,违者终止其所有实验并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4)使用者必须维护好设备与仪器。使用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立即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不得私自拆卸或调换。
(5)设备与仪器使用完后,按规定维护、归还仪器设备,经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仪器设备完好状态。
(6)使用设备与仪器必须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因使用不规范造成仪器损坏或安全事故者,当事人须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六、技术资料管理
(1)研究生应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实验,做好实验记录(实验记录本由实验室提供),记录本在离校前交导师或实验室。
(2)研究生在读期间涉及的实验室的技术资料(包括文档、图纸、软件、电子文档)和技术信息,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向外界公布,由此所引起的问题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离开实验室两年内不得泄露实验室的技术秘密。其以在读期间的实验结果和相关成果为基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需署名西安交通大学。
(4)研究生发表与实验室学习工作有关的论文,其署名、投寄期刊、定稿等需经指导老师审查同意。申请专利须经导师批审。
(5)研究生毕业离校应整理相关的实验数据、资料、照片及所使用或负责的设备,提交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
七、日常管理
(1)严禁在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内聊天、发布信息、查阅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信息;严禁在实验室学习工作时间内用实验室计算机播放无关的影视;严禁使用实验室计算机打游戏。学生应保持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2)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教师定期负责对实验室卫生、安全及其他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行为者,实验室公告批评。情节严重者,实验室提出,经有关部门讨论决定,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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